對于各類航天器常用材料,通過對材料應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總結,提出了一系列風險控制要求,鋁及鋁合金具體如下:
(1)鋁合金的熱導率、線膨脹系數等熱物理參數與鋼、鈦合金及非金屬材料存在明顯差異。例如,在熱真空試驗中曾出現因線膨脹系數不匹配導致鋁合金部件開裂的失效問題。使用異種材料與鋁合金進行裝配時,應評估熱導率、線膨脹系數等性能差異的影響。
(2)在同時有H112狀態和F狀態的鋁合金材料可以選用時,應優先選用H112狀態的鋁合金材料。此外,應注意大規格F狀態的鋁合金材料芯部力學性能與近表面區域的力學性能尤其是延伸率可能存在較大差異且無法被熱處理消除。必須選用大規格F狀態的鋁合金材料時,應對上述力學性能差異進行充分驗證。
(3)與防銹鋁和純鋁相比,硬鋁、超硬鋁、鍛鋁的耐腐蝕性能相對較低,這三類鋁合金材料在使用時應進行適當的防腐蝕處理,如包鋁(常用于薄板)、陽極化處理、涂漆等
陽極化處理
(4)超硬鋁合金T6狀態的強度最高,但與T73等過時效狀態相比,其斷裂韌度較低、應力腐蝕敏感性較高,并具有一定的缺口敏感性。使用T6狀態的超硬鋁合金應注意在零件尺寸變化處采取圓滑過渡,以緩解應力集中,制造和裝配中應盡量避免或減少附加內應力。
(5)鋁合金的熱處理常采用硝鹽槽加熱,由于槽液中含有氯元素,可能引發或加速材料發生腐蝕及應力腐蝕破壞,因此,后續的檢驗過程中應注意對硝鹽痕進行檢驗并做必要的清理。
(6)可熱處理強化的鋁合金,尤其是固溶處理溫度上限與材料開始熔化的溫度接近的鋁合金,在進行固溶熱處理時容易發生過熱、過燒或產生粗大晶粒組織,應在工藝實施過程中嚴格控制加熱裝置各部分的溫度。對易于發生過燒的鋁合金制品,若其厚度大于30 mm,則固溶處理應盡量采用規定熱處理溫度的下限,對厚度小于4 mm的板材,則應盡量采用規定加熱溫度的上限。冷卻過程應根據合金特點嚴格控制冷卻速度,以免影響合金的耐腐蝕性能(低的淬火速度可能導致出現晶間腐蝕和降低抗應力腐蝕性能)或產生不*淬火(未淬透),從而影響力學性能。淬火轉移時間一般不大于15 s。
(7)鋁合金鍛件進行固溶熱處理時,若采用較高的淬火冷卻速度,在獲得較高的機械強度的同時,也將引入更大的殘余應力,易導致工件變形或在后續加工或使用過程中發生開裂。因此,在能夠保證得到預期的強度和耐腐蝕性能的前提下,應采取盡可能慢的淬火冷卻速度。對有較高尺寸穩定性要求的產品,則應進行穩定化處理。
(8)帶包鋁層的鋁合金板材,應注意控制熱處理溫度和次數,以免因基體鋁合金元素在包鋁層內擴散,從而降低板材的耐腐蝕性能及力學性能。
(9)結構用鋁合金應具有一定的耐均勻腐蝕、點蝕、晶間腐蝕和應力腐蝕開裂的能力,并應避免因構成電偶對而發生電偶腐蝕。可采用鍍覆、涂覆、化學轉化、粘貼保護膜、陽極化等方式加以防護。
(10)鎂(Mg)含量高于3%的鋁合金材料暴露在66 ℃以上的環境中長期使用時,晶界可析出Al3Mg2相,從而導致材料的晶間腐蝕敏感性增加。若受到應力(外部載荷或殘余內應力)作用,則會增加發生應力腐蝕的風險。對于發射前需要長期貯存或應力水平相對較高的使用方式及長期載人的飛行器的結構(例如空間站),更應加以注意。對鎂含量高于3%的鋁合金材料(例如5000系鋁合金),應結合擬用環境溫度和載荷水平進行晶間腐蝕和應力腐蝕敏感性的評估和驗證,證明材料是否能夠滿足使用要求。